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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春節傳統習俗及飲食風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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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是温州市的一個縣級市,屬江南魚米之鄉。瑞安的民俗特色很多,與全國各地一樣,春節是最重要的節日,春節期間的民俗活動也極具特色,比如搗糖糕、送紙蓬包、百年、撣新包等,現在我們就來瑞安的春節都有哪些有趣特別的習俗。

瑞安春節傳統習俗及飲食風俗

冬節圓兒吃爻大一歲
  瑞安人稱冬至為冬節。冬節這一日,全家早上吃湯圓(有肉餡、麻心,或外粘豆粉,稱饃餈)。謂“冬節吃爻湯圓,人又長了一歲。”

《乾隆瑞安縣誌》中的《歲時》記載冬至為:“粉米為丸,設饌祭祖考。”

事實上,瑞安人對過年的感覺,不是從臘月(農曆十二月)開始的,似乎早早地從冬節就開始了。冬至一般都在公曆的12月21日或12月22日這兩日,因為冬至並沒有固定於特定一日,因此和清明一樣,被稱為“活節”。按農曆來説,一般在農曆十一月月尾。

在瑞安,冬至也稱小年。因為冬至過後,新年就在眼前,所以民間有“冬節大如年”的説法。

瑞安的“冬節圓兒”有好幾種:饃餈、雞蛋圓兒、湯圓等。其中饃餈和雞蛋圓兒是小孩子的最愛,冬節當天早晨都要吃好幾個饃餈與雞蛋圓兒,把小肚子撐得飽飽的,接下來的每天放學還拿饃餈當點心,總是吃不厭。

在瑞安,冬節有吃湯圓過節的風俗,寓意團圓和喜慶。清《光緒永嘉縣誌》載:“冬至,粉糯米為丸,或炊舂為餈,以享先充饋。官僚相賀,略如元旦。”大約自宋代開始,民間有“吃了冬節湯圓大一歲”之説。

從冬至開始至來年立春前夕,瑞安城裏還有“敲梆”的傳統習俗。每夜22時過後,夜深人靜時,就會自遠而近傳來一聲聲清脆的“篤篤篤”的敲梆聲。敲梆人邊敲邊喊話:“寒冬臘月,小心火燭。前門照照,後門看看!”

搗年糕、曬臘肉,辦過年貨
  瑞安人至今仍十分喜歡吃年糕,有“吃爻年糕,年年高”的説法。用糯米或粳米做的年糕有幾種,放糖的稱“糖糕”,不放糖稱“水晶糕”或“水浸糕”,印上狀元圖形的稱“狀元糕”。

古時,瑞安農村經濟條件差,常用年糕做“米雞”、“豬頭”、“元寶”代替“三牲”及元寶貢天、祭祖。農家將搗成的年糕浸水,儲至來年清明後,佐以油菜花頭、芥菜煮以代主食,或作春耕時點心,瑞安話稱之為“接力”。

據説最早年糕是為年夜祭神、歲朝供祖先所用,後來才成為春節食品。北魏賈思勰的《齊民要術》中有米磨粉制糕的方法:將糯米粉用絹羅篩過後,加水、蜜和成硬一點的麪糰,將棗和栗子等貼在粉團上,用箬葉裹起蒸熟即成。這種糯米糕點頗具中原特色。

除了搗年糕,瑞安人還喜歡曬臘肉。一般來説,進入臘月之後,天氣晴好,曬肉乾、雞、鴨幹以備過年時款待客人,稱“臘肉”或“醬油肉”、“醬油雞”、“醬油鴨”。還有曬海鰻幹過年,稱“鰻鯗”。

這些都是瑞安人喜歡的乾貨。

在古時,因新年期間歇市5天。如今的春節正月期間,商鋪通常也會休息幾天。所以,大家都要年底備辦過年食品、衣帽鞋襪,稱“辦過年貨”。

以前,窮家少錢,往往直至臘月二十八、二十九才上街辦貨,而貨價大漲,稱“殺窮漢”。

臘月是一年之歲尾,民俗歷來有“正月裏不剃頭”、“有錢沒錢,剃頭過年”的説法,所以,理髮和置辦新衣服也是過年風俗。從頭到腳煥然一新,圖個好兆頭。

撣新、送神進“交年”
  《乾隆瑞安縣誌》中的《歲時》中記載的“臘月”一條雖然精短,但基本説出了瑞安的臘月風俗習慣。其中記載:“二十四夜祀灶。先期選日掃舍宇,至是設祭,送神,次日人家多齋素。”

也就是説,在農曆十二月二十四這一夜,有送灶神上天“呈好事”的習俗。

在送灶神之前,還有選一個好日子,進行撣新。撣新,擇日掃舍宇,或稱換新。近年社區服務單位專設(撣)新鐘點工,上門服務,頗受大家歡迎。

撣新一般都在臘月二十日或祭灶之前,家家選吉利日子,打掃門庭,上至椽瓦,下迄溝瀆,所有屋角、棟邊,都要用長竿紮上掃把,處處刷過,並洗滌所有用具,準備乾乾淨淨過新年。

早年,瑞安人的“祀灶”風俗也頗興盛。臘月二十四夜,灶神上天呈報歲事,在灶前點香燭,放爆竹、羅果品、酒,特別要有麥芽糖,以示灶神喝醉酒,用糖粘住嘴巴,上天時只能點頭稱好,避免“天譴”,來年賜福。二十四夜謂之“交年”。

瑞安春節傳統習俗及飲食風俗 第2張

除夕守歲吃分歲
  《乾隆瑞安縣誌》中的《歲時》中記載的“除夕”記載:“炊歲糕,換桃符,粘春帖,燒爆竹,點歲燈,設餚饌,祀祖先。仍備熟食多品,為新正祭祀宴客之需,人家皆然。”

“炊歲糕,換桃符,粘春帖,燒爆竹,點歲燈,設餚饌……”一下子列舉這麼多的風俗。至今,依然風行的大概還有帖春聯,點煙花、歲燈和分歲酒。

新年前夕,瑞安人在家裏的中堂上首懸掛祖先畫像(照片)、陳設家藏古董珍品及香爐、燭台、果饈,以便親戚前來拜年,稱“擺珍(亦謂擺真)”。至初五家祭後,收藏祖先畫像、珍品、香爐、燭台,謂之“完珍(亦謂完真)”。

所以,“擺珍”一般在除夕之前,“完珍”則在正月初五之後。

至今“守歲分歲酒”,還是瑞安人最重要的過年習俗。除夕守歲在魏晉時期就有記載,全家老小熬年守歲,歡聚酣飲。

除夕之夜,全家團聚,吃過年夜飯,這是我國普遍存在的除夕守歲習俗。據史料記載,這種習俗最早起於南北朝,以後逐漸盛行,到唐朝初期,唐太宗李世民寫有“守歲”詩:“寒辭去冬雪,暖帶入春風。”直到今天,瑞安人還習慣在除夕之夜守歲,屋外時鳴鞭炮,室內圍坐看電視,笑語連連。

新春開筆過年忙
  清代以前,行夏曆(又稱陰曆、農曆),以夏曆正月初一為元旦,瑞安俗稱新年。

《乾隆瑞安縣誌》中的《歲時》中記載的“元旦”:“賀歲,户無大小,皆服明潔衣裳,拜天地、神祗、祖先、家長,以次出謁鄰右,親友交相酬答。三日後,果酒拜墓。五日以內為節假。”

民國以後,推行陽曆,稱陽曆一月一日為元旦,是一年之始,改稱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,以公元紀年,仍稱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。舊時的春節,各行業均放假,一般以五日為期。民諺有:“三日重五、五日年,一日清明種子好落田”。期間,店鋪貿易大部分停歇。

讀書人用大紅紙,書寫吉利辭名,或“一年四季,讀書大吉”這類,這叫“新春開筆”,也有寫比較長的,如“新春開筆,大吉大利。一年四季,萬事如意。生意興隆,財源廣進。六畜興旺,五穀豐登。家門清吉,人口康寧。風調雨順,國泰民安。”寫好後,貼在板壁上。會賦詩的人,則觸景生情,做幾首新自勉的詩。

《乾隆瑞安縣誌》中的《歲時》一篇中,還有按語,稱:“歲時諸事,亦皆近古相沿,稱為佳節,雖奢不靡,足成禮俗,但嫌瀆於事神,相誇崇麗。及二月二日之盛,未免惑溺者。”這段話表明,以前的瑞安人還是提倡勤儉節約的。

新年一聲開門炮
  新年的早晨,大家開門燃放爆竹,迎接新年吉利安祥、驅邪,稱“開門炮”。中國民間有“開門爆竹”一説。新年第一件事就是燃放爆竹,以除舊迎新。現在我們一般的人都認為放爆竹可以創造一種喜慶氣氛,是節日的一種娛樂活動,它可以給人們帶來歡愉和吉利。

近年來,大家自覺不再燃放爆竹,一般連煙花也少點了,怕污染了空氣。

過年風俗中,瑞安人最崇拜年。按宗族、親戚、朋友的輩分,下輩向上輩,外戚向內親拜年,並在祖先像前點香燭跪拜。

春節拜年時,長輩要將事先準備好的壓歲錢分給晚輩,據説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,因為“歲”與“祟”諧音,晚輩得到壓歲錢就可以平平安安度過一歲。

如果將拜年按時間分配,大致如瑞安民諺一樣:“初一拜廟門,初二拜丈人(岳父、母),初三拜屋底(堂房,族內),初四拜鄰舍,初五‘完珍’,初六上墳。”

至今,瑞安市區一般於初一上午上墳,一部分的鎮街是初六上墳,大部分鎮街的風俗則為清明上墳掃墓。

新年初四這一天,大家還要接灶神。因為上年臘月二十四日夜,送灶神上天“呈好事”後,新年初四夜要迎灶神朝天歸來,放鞭炮,在灶神前點香燭,稱“迎灶神”。

此外,唱詞、做戲、“送元寶”、“滾龍”(參龍)等的風俗也是正月裏熱鬧的看點。春節期間,民間藝人挨户(或挨村)上門演唱鼓詞、蓮花小段,稱“門頭敲”;或在村落中心、廟宇演戲或唱整本、連台鼓詞。唱“劃龍船兒”(指小木船,內祀陳十四娘娘,由藝人肩扛),亦挨村、挨户唱故事。

“送元寶”的人來了,手拿一枝萬年青,一人呼,一人應,內容大致是:“元寶搖一搖,生兒中狀元;元寶扭一扭,養豬大如牛”的討彩、吉利話。

民間舞龍隊在正月至清明節間在附近串村舞龍叫“滾龍”,部分舞龍隊還以藝人擊鼓演唱故事叫“參龍”。主家則以年糕果品之類酬謝藝人,或以“紅包”酬謝。飛雲江南岸還興一種叫“賣紵”的曲藝,藝人僅限初一、初二日夜間來演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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