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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歲首與送寒衣 - 農曆十月初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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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2017年11月18日,農曆十月初一,在我國民間是傳統的寒衣節,是人們祭祖掃墓的日子,而在久遠的秦代,十月初一則是一年的歲首。不過或許是因為秦二世而終,秦歲首也經常被後人遺忘,那麼就讓農曆節日大全為你介紹,農曆十月初一的秦歲首與寒衣節。

農曆十月初一 秦歲首與送寒衣

秦歲首,即秦人過年的時間。眾所周知,秦人實行顓頊歷,以建亥孟冬之月,即陰曆十月一日為歲首。這一習俗為漢人傳承,漢初,高祖在長樂宮行朝儀、賀新年,就是在十月一日。直到漢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正朔,以正月為歲首。

秦人過年的節日食品是“黍臛”,《荊楚歲時記》記載:“十月朔日,黍臛,俗謂之秦歲首。”黍去皮後北方人稱黃米子,或稱軟米子;臛,肉羹。黍臛,是黃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。秦朝的節日食品以穀物為主,過年食肉粥,便是秦人食谷習俗的真實寫照。這一習俗,漢魏依然流行。

《禰衡別傳》記載:“十月朝,黃祖在艨艟上,會設黍臛。”禰衡是三國名士,十月晨拜會江夏太守黃祖,黃祖在戰艦上招待賓朋的食品就是黍臛。竹林七賢之一阮咸的侄子阮筒,為人曠達,父喪中便以黍臛待客。

秦人過年所飲之酒,也是用黍米釀造的,稱黍酒。《呂氏春秋·權勲》:“臨戰,司馬子反渴而求飲,豎陽谷操黍酒而進。”飲黍酒之俗,直到宋代還在流行。陸游在《劍南詩稿》中多次提及:“黍酒時留客,菱歌或起予。”

秦朝雖然早亡,但秦歲首之習,不僅在漢初沿用,而且在漢行《太初曆》之後,仍有影響。宋人蒲積中編《古今歲時雜詠》卷38載詩人沈遘的《初冬近飲酒作》,其中詠道:“吾民久已作秦民,迄今十月猶遺俗。”從中可以看到秦文化至宋代,仍有遺存。

值得大寫一筆的是,哈尼族的新年從冬季開始。據《中國民俗史》(漢魏卷):十月年是哈尼人的最大節日,家家户户做糯米粑,釀“燜鍋酒”,每個哈尼村寨都要舉行一次全寨性的街頭酒宴。人們自由圍坐,喝酒聊天。席間,老人談論古今,趁酒興唱起哈尼族的古老歌謠;年輕人則紛紛向老年人敬酒。當老人接過酒杯一飲而盡時,滿街滿場的人都會齊聲喝彩,歡呼聲在山寨中迴盪,氣氛歡樂而熱烈。

哈尼族源於古羌人,羌人的先民長期生活在甘肅一帶,曾與秦的先民雜居,因而受秦文化的影響較大,南遷的羌人仍保持羌戎的舊俗,而過年的時間、敬老之俗就是秦歲首最核心的文化基因。

農曆十月初一 秦歲首與送寒衣 第2張

據康熙《太平府志》,大約宋代之後,十月節在中原地區褪盡鉛華,代之而起的則是寒衣節的誕生。

送寒衣習俗,起源眾説紛紜,其中影響最大、流傳最廣的是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。傳説孟姜女新婚時,丈夫萬喜良就被拉去修長城。秋風起,日漸寒,孟姜女思夫心切,縫製寒衣千里迢迢送到邊關,聽到的卻是丈夫已經累死的噩耗。喜良的屍骨被埋築在城牆裏,孟姜女悲憤交加,向長城晝夜痛哭,終於感天動地,哭倒長城,露出丈夫屍骨。

千百年來,這段忠貞愛情故事廣為流傳,而民間被孟姜女的故事所感動,每年在寒風料峭時,婦女都要縫製新的寒衣給親人。如果親人故去,則要用紙縫製寒衣,然後拿到墳頭掛起來,祭祀一番後燒掉。

還有學者認為,送寒衣習俗起源於宋代。孟元老在《東京夢華錄》中説:“十月一日,宰臣已下受衣著錦襖三日。”呂希哲的《歲時雜記》也記載:“十月朔,京師將校禁衞以上,並賜錦袍。”《東京夢華錄》中曾這樣描寫當時的京城開封(汴梁)十月一送寒衣的情景:“(九月)下旬即賣冥衣、靴鞋、席帽、衣段,以十月朔日燒獻故也。”

到了明代,送寒衣的習俗進一步發展,寒衣也更加豐富多彩。明代劉侗、於奕正在《帝京景物略》中,對當時京城寒衣節的情況做了較為詳細的記述——當時送寒衣十分講究,不但衣服有一定的規格尺寸,而且在上面鄭重地寫上故人的名字輩分;送的時候還有一定的規矩:亡故較久者的寒衣用五色紙剪成,新亡者的寒衣則需用白紙裁剪。給新亡者送寒衣時,還要大哭一場,女人哭十九聲,男人則哭十一聲。

清代,雖系滿人主政,但接受漢人習俗,尤其是京津地區沿用明代的舊俗。不過,此時送寒衣之俗較前更為講究,不但送寒衣,還送鈔票。如在北京地區,每年十月一之前,人們就到南紙店去買寒衣紙,買回家後裁成布匹形狀的長條,然後印上牡丹、菊花、蝴蝶等各種顏色的圖案。

寒衣做好後,再裝進包有紙錢、冥鈔的包裹裏,然後拿到墓前焚燒。但不論用什麼樣的寒衣,都要以紙錢、紙錠為主。由此可見,清代人送寒衣,更加重視金錢的作用(引自戴永夏《風俗雅韻》)。

今日,送寒衣之俗依然盛行,不過,較舊時更為時尚化。如關中人不僅僅送寒衣,還有送“汽車”、“洋房”等。送寒衣,又添銅臭味;江南一些地方還給亡人送“別墅”、“小姐”,又添土豪味。令人啼笑不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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